执法检查第三组一行走访贫困户
在芦山县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工作汇报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第三组组长吴志君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第三组到芦山县开展执法检查。
12日,执法检查组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先后到清仁乡同盟村、双石乡石凤村、太平镇兴林村和龙门乡红星村进行了明查暗访。共走访贫困农户10户,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