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四号
《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已由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