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三强化”,突出“三聚焦”,落实“三坚持”,推动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紧紧围绕建设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工作大局,以政治建设为统揽,以转变作风为抓手,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三强化”推动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把突发事件应对法、残疾人保障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其中,着力把新法规转化为工作实践。二是注重工作统筹,强化自身建设。抓好工作的统筹与结合,助推基层治理呈现良好开端,思延和飞仙两镇司法所荣获全省首批“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飞仙镇凤禾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芦山被列为全省14个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县之一。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工作合力。多次赴眉山市四区县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