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情况”列为专项监督议题,既是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生动实践,也标志着县人大常委会在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监督领域迈出新步伐。
2024年11月新修订的《监督法》首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年度监督,并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管理情况”。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监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将其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一起同步开展监督。
报告显示,县属国有企业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冷链物流、城镇化基础设施、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民生工程,以及天然气产业、客运公交等产业升级领域。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监督,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市场化程度偏低、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普遍偏高等风险点,部分企业还有“隐性债务”“偿债高峰集中”等潜在风险,督促政府全力构建“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机制,推动债务管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型。
为确保监督实效,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专项调研组开展调研,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自我造血功能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等短板,为会议审议奠定了基础。会上,委员们围绕债务规模合理性、融资成本可控性、风险防控有效性等核心问题认真审议。会后,结合前期调研和会议审议,及时形成审议意见,从健全债务管理体系、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优化债务结构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自身偿债能力,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同推进债务化解等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工作建议,并督促政府要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问责机制等方面加强监督监管。
“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既是法定职责,更是护航县域经济稳健运行的现实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在总结中强调,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有效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作用,实时监控国企债务数据,提升监督精准度;要注重强化联动协同监督,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建立债务审计联动机制,对重大项目开展“穿透式”审计;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维度,将国企债务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业政策落实等议题结合,推动监督单一债务向综合治理升级。
此次专项监督,是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监督质效的创新实践。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化,筑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全网”。(天全人大 张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