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石棉县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之纳入年度重点监督议题,专题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相关问题整改意见,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石棉县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传单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范围对《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条例》300本,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将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监督者